日本租車駕駛需要準備的駕照與文件
1.國際駕駛執照(日內瓦1949年條約發行)
國際駕駛執照(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)為由母國駕駛執照轉換,讓駕駛人可在外國駕駛相對應車輛種類之駕駛許可。
國際駕駛執照之內容及格式依照1949年日內瓦公約制定,在日本國內不承認根據維也納條約(1968)所發行的國際駕照。
(1)國際駕照須確認事項
- 發照國家是否為1949日內瓦公約締約國
- 條約名:「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OF SEPTEMBER 1949」
- 有效期限: 發行日起1年
- 可駕駛之車種區分:有蓋印之車種
※注意,日本所發行的國際駕照不能在日本國內駕車。
※注意,駕駛10人乘客的車級時, 必須持有D級的國際駕照或在翻譯駕照上寫有 "大客車"者才能租借。
2.日文翻譯譯文
持有下列所發行駕駛執照者,只要攜帶駕駛執照原文版本以及日文翻譯版本,就能夠在駕駛人入境日本後的1年內或者該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內,於日本國內合法駕駛車輛。
- 台灣Taiwan
- 瑞士Switzerland
- 德國Germany
- 法國France
- 比利時Belgium
- 斯洛維尼亞Slovenia
- 摩納哥Monaco
3.日本國內發行的駕駛執照
由日本政府道路安全委員會發出的普通國內駕駛執照。